本方法适用于在江苏沿海港口及邻近水域飞行和作业的江苏籍海船上任职船员的适任训练、考试及适任证书签发办理。
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是施行本方法的主管机关,别离担任各自辖区内沿海港口作业船只船员适任考试、发证和训练办理工作。
(一)一等适任证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或主推动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港作船;
(二)二等适任证书:适用于100总吨及以上至500总吨或主推动动力装置220千瓦及以上至750千瓦港作船;
(三)三等适任证书:适用于未满100总吨或主推动动力装置未满220千瓦的港作船;
在油船、客船、高速船等特别类型港作船上任职的,应完结相应的特别训练,并获得训练合格证。
在港内客船上服务的船长和高档船员,在初度请求撤销不适用于客船约束的港作船船员适任证书时,需持有有用的海船船长或海船高档船员适任证书,其间船长和司机还应经过电子海图显现与信息系统、雷达操作与使用项目的训练和考试,且所持适任证书适用于运送船。
(一)已持有船长、高档船员适任证书者,至少在客船任相应见习职务2个月,且安全记载杰出;
(二)经过船长、轮机长、大副和大管轮适任证书职务提升考试者,客船见习不少于4个月,且安全记载杰出;
(三)请求职务签证的高档船员,海上服务资格中客船服务资格不少于2个月,且安全记载杰出。
经过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值勤水手、值勤机工适任考试者,应完结不少于附件1规则的相应职务的船上见习。其间,船长和高档船员请求适任证书时,需提交船上见习陈述。
请求总吨或许功率提高到500总吨及以上或主推动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长和办理级高档船员应在500总吨及以上或主推动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港作船上见习相应的船长或办理级高档船员不少于2个月。
港作船系指在江苏沿海港口水域及邻近水域(包含港口港界限以内水域和港外锚地、航道及海上风电场等作业水域)从事飞行、作业的江苏籍拖轮(包含纯电动拖轮)、港内供油船、油污水接纳船、交通船、工程船、客船、高速船以及距岸不超越2海里的小型旅游船等船只,其间,客船在船总人数不允许超出30人,客船、高速客船仅限从事非营运性质的人员运送。
《方法》将有用促进江苏沿海港作船船员自在有序活动,促进船员择业工作自在,激起港作船企业在船员招募、培育等方面商场生机,更好地服务于江苏向海开展全局。
附件:《江苏沿海港口作业船只船员适任训练、考试和发证方法(试行)》(点这里就可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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