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庆安县税务局因采纳直接送达、邮递送达等方法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庆安税 通〔2024〕121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庆安税 通〔2024〕1219号)。请你(单位)及时到庆安县税务局(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北环路110号)收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庆安税 通〔2024〕1219号),不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税务事项通知书》(庆安税 通〔2024〕1219号)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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