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吊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窗口服务的布告
为进 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整合办税服务资源,进步办税服务质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决议自2024年11月23日起,吊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以下简称红海湾办税服务厅)窗口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自2024年11月23日起,吊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窗口服务,撤厅后实体窗口中止对外处理涉税(费)事务,仅保存自助办税区和便民服务点,持续为纳税人缴费人供给事务咨询教导和宣扬服务。
请您优先选择全国一致标准电子税务局(网址: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广东税务长途可视化办税(网址:)、“电子税务局”APP、自助办税终端等途径处理税费事务。除触及什物交代(例如发票缴销、税控设备Ukey缴销等)的窗口事务外,其他事务均可经过上述办税途径处理 。
如您需要到实体窗口处理涉税(费)事务, 请前往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处理。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S241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北侧约40米(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二楼)
请广阔纳税人、缴费人彼此转达。如有疑问, 请咨询便民服务点工作人员或拨打电线,给您带来不方便,敬请体谅。
来历: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办公室、汕尾税务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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