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农业乡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准则的布告》(农业乡村部布告〔2023〕1号)及《辽宁省农业乡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辽宁省伏季休渔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告诉》(辽农办渔发〔2023〕229号),盘锦市海洋伏季休渔时刻为2023年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为保证盘锦市渔船准时休渔,5月1日上午,盘锦市展开了净海举动,共出动渔政法律船5艘,法律人员36人,查看及劝返海上船舶31艘。到正午12时,盘锦市已回船籍港休渔渔船330艘,其他25艘渔船(大洼籍)因坞修、异地休渔等特殊情况未回船籍港休渔。对没有回港休渔渔船,按要求大洼区正在进行召回或处理异地休渔监管函。
辽宁省农业乡村厅安排举行全省春耕生产暨粮油作物单产提高举动工作部署会议
中心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乡村部办理干部学院、我国农业乡村部党校)
农业乡村部农业交易促进中心(我国国际交易促进委员会农业职业分会、我国国际商会农业职业商会)
中心农业广播电视校园(农业乡村部农人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我国农人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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